
北京市人社局近日通报一起典型侵权案例,涉事企业因在招聘过程中违规设置妊娠测试,被处以
罚款22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据通报,某信息技术公司在招用11名女员工时,将妊娠测试纳入入职体检项目,并要求求职者提供3天内的孕检证明。这一做法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中关于禁止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的明确规定。朝阳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2000元的处罚决定,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。
该起案例表明,用人单位不得将经营成本转嫁给劳动者,更不应以孕检为由限制女性就业。求职者若遇类似不合理要求,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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